《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所写,是他在大量的社会调查与严肃的思考基础上写成的。该书以对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概括和描述而闻名于世。虽然费先生本人说,这只是初步的尝试、只是陈述了自己不成熟的观点,但是其有力透彻的分析依旧有助于我们重识乡土中国,反思当代国人一些精神困惑的症结所在。
一、“土”与“愚”
整本书的开篇,作者首先指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人对泥土的一种独特的眷恋与执着。
我们习惯以“土气”形容乡下人,虽然乍听之下有轻蔑之感,但是确实找不到比“土”更为合适的字。“土”代表着泥土,是农耕社会存在的基础,也是乡土生活得以生生代代延续的维系。中国人“安土重迁”,“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同时,千百年来这种精耕细作的小农生产形成的独特的乡土文化,也是紧紧附着于土地的,即使人远走他乡,心中仍然割舍不下对故土的牵挂。
我以为,不管时代怎样变迁,生产力经历怎样的变革,中国人终究是逃不了一个“土”字的。它承载着我们整个民族的价值与记忆。从当今社会人们所谓的精神危机中便可见一斑。科技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时却不一定和精神世界的满足等价。灯红酒绿中、冰冷楼道中,人们开始觉得迷惘孤独,这是社会转型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因为,城市化的进程使我们远离泥土,但是我们的心却被千百年的乡土文化束缚在了厚重的土地上。这种很多人尚未意识到的矛盾折磨着我们的内心。我们渴望着传统熟人社会,想在钢筋水泥中寻得可以心安的熟悉感,但是却以失望收场。这种血脉中对泥土的眷念,在日后的社会发展中也定不会消散,近乎于一种民族独特的烙印。
但是,同时伴随着这种熟人社会的格局,便会产生一种“面对面的——文盲社会”在传统的社会中,人们有话当面便可说明白,不用借助于文字,所以大部分的农村人在知识分子眼中是所谓的“文盲”。甚至,以晏阳初为代表的学者指出:中国乡土中几乎找不出什么正面意义,相反倒存在着明显的四大弊端,那就是:“愚、贫、弱、私,需要彻底改造和重建”(徐新建,)。这部分学者认为中国的农村人是愚昧无知的,需要开化。但是,他们没有看到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并不是村民不具备学习的能力,只是因为:不需要。在《文字下乡》一篇中,作者对晏阳初的看法给予了有力的反击。乡土社会,人们彼此熟悉,甚至可以通过一个微小的动作就明白彼此的心意。文字不过是表情达意的工具,如果目标已经能轻易地达到,那么为什么还需要文字呢?
所以,对于“愚”,我一直以来都对所谓知识分子对农村人“愚”的评价颇为不满。何为“愚”?每当人们用这个词称呼农村人时,恐怕多少都带有一种鄙夷的情感。事实上,农村人民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愚昧无知,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不会使用文字就将一个人定义为愚笨,尤其是当你自己连小麦和水稻都分不清的前提下。正如费老指出的那样:我们并不是反对文化下乡,只是请那些所谓知识分子认清中国乡土社会的实际现状,怀着一颗平等尊重的心去对待时代扎根于土地的人们。
二、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一个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集中体现了中国独特的人际关系结构。在提出该观点之前,费老首先运用了“比较法”,先描述了一种“他者”,即以“捆柴”的比喻,向读者描述了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只有在比较中的前提下,中国的“差序格局”才更具有其独特的意义。
“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这一段比喻为很多人熟知,也被看为费老对“差序格局”生动的阐述。不同于西方捆柴般较为清晰简单的人际关系,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多重复杂的网络关系,其是以与他人的亲近或是疏远程度为原则。
不难看出,差序格局的核心在于“自我”,也就是说社会关系的出发点还是在于“自我”。
首先,我们注意到费老提出的“自我主义”是一种社会结构,这一点也是费老本人反复强调的,但是在其后多年的理论演变中,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将这种“自我”的概念局限于人际关系的研究,认为中国人的道德问题就是出于这种自我中心。说得极端些,就是那句俗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其实,国人并不像很多所谓“愤青”口中那样的自私冷漠,只是由于长久以来形成的差序格局,我们习惯了以己为中心推广开的社会结构,以亲疏为原则来思考利益问题。不同于西方清晰的捆柴模式,中国人自古以来便处于一个起源于农耕文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为了自身的发展,有着根深蒂固的“人我,群己”的观念,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着由血缘或地缘形成的“己方”的利益。如果简单粗暴地将这种行为定义为国民的自私心性,未免有失偏颇。
近年来,推崇西方的“团体格局”的舆论渐起,认为西方社会在其宗教背景下,更为拥有一种超越个人的道德意识。这一点,我并不否认。西方社会在长期的发展中确实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公民意识”。不同于中国人的“自我”,西方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主义”,即“统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力上控制个人。”这种公民文化的形成,使西方人得以以一种平等的心态,建立出法律体系,信奉“博爱、一视同仁”的上帝,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但并不能因为这种“兼爱”的西方道德模式就否认中国的传统文化。很多人只是看到了中国由“己”推出去的社会结构,认为国人有着狭隘自私的天性,但是并没有注意到,在此条件下,相应建立的以传统儒家思想中的“克己复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为核心的中国特色道德体系。只要每个人恪守本分,那么社会便可达到一种和谐平衡的状态。
传统的中国社会并没有西方社会中明确的义务与规则,我们信仰着“孝、忠、悌、信”等道德,并以其指导着生活。这种只能存在私人关系中的道德约束,又涉及到差序格局的另一个层面——在“差”背后形成的“序”。那便是中国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礼治社会。
三、礼治与法治
费老指出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一直存在一种独特的秩序——“礼”。这种“礼”指的是一种礼法制度,并不是字面上的以礼待人或其他。“礼”可以用来规范社会秩序,甚至掌握着生杀大权。那么“礼”与“法”的区别到底在何处?那就是:“礼”这种规范是传统来维持的,而不是靠权力和势力来维持的。
西方的法治倾向于一种外在的限制,是通过权力机构将惩罚加诸于个人,人们在逃脱法网后甚至会沾沾自喜。与此不同,中国的礼治确实由内而外的一种道德准则,是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行为准则,与内化价值标准。如果你违礼,便会受人唾弃、良心不安。费老提出“礼治”一词,就是为了避免人们将“礼治”与“人治”相混淆。
在这种独特的“礼治”文化下,在中国乡村中的许多纠纷是通过调解而非诉讼来解决的。这种“礼治”的格局促成了中国国民性格“以和为贵”特征的形成。在礼治的社会,遵循传统就是生活的保障,传统在封闭社会中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于传统”。因此在这种礼俗社会中,要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必须遇事忍耐。为减少冲突,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安全利益,中国人逐渐形成了“中庸之道”,主张“以和为贵”。不逾矩成为中国人长期以来遵从的行为准则。
自古以来的这种对安稳生活的追求很大程度上维持了我国封建社会的稳定,但是另一方面,我觉得,也抑制了创新开拓意识的培养。中国人自古以来在人情方面便是“圆滑”的,我们的人际关系范围“可伸可缩”,通过角色的不断转换确保自己的生存利益。很少有人想过走出自己的那个圈,打破现有的制度,创造革新。我猜想,这也是为什么封建后期中国知识分子依旧致力于“孔孟朱子之道”,而不是如西方一样钻于“坚船利炮”等可“危及君王统治”之技了。
四、总结
总体来说,《乡土中国》是费老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一次勇敢的尝试性探索,为我们重新认识乡土社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它启示我们正确客观地去认识中国传统社会。我一直坚信着:如果我们无法正确认识传统乡土社会,那么便无法正确理解现代中国。
小人物的自画像:我叫朱志宇,来自那个温暖的一四级茅信大家庭,是典型的工科女一枚。我没有太多文艺范儿的细腻心思,却热爱朗诵、主持。我没有太大的本事,却喜欢挑战、永不言弃。我喜欢直来直去,却也渴望简单阳光、平凡又不平庸的生活。相比繁华却不充实的世界,我更向往平凡却踏实带来的满足。我相信用真实诚恳的心灵去拥抱世界,世界也会回报你一个温暖的怀抱。
唐臣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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