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草科技期刊评估和一流期刊
培育工作的通知
科综字﹝﹞12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重要精神,落实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科协发学字〔〕38号),根据局党组关于加强林草期刊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林草科技期刊管理办法(试行》(科综字〔〕10号),经研究,自年起开展林草科技期刊评估和一流期刊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评估认定一批林草科技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实行动态调整,形成期刊质量评估制度,以推进林草科技期刊分类分级管理,着力培育一流林草科技期刊,促进林草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由国家林草局科技司组织,委托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承办。国家林草局管理的科技期刊全部自然参与,行业其他科技期刊自愿参与。具体程序包括提交材料、专家初评、抽查评估、综合评议和公布结果等。
(一)提交材料。各林草科技期刊对近五年来(不足五年的,按实际年份计)办刊情况进行如实客观总结,提交报告(包括办刊情况、办刊特色、社会评价、荣誉奖项、学术贡献、支持保障、存在问题等,字数控制在字以内),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初评。在各林草科技期刊提交报告基础上,按照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初评,提出初评意见。
(三)抽查评估。结合初评意见,组织专家对各林草科技期刊进行现场抽查评估,核实相关情况。
(四)综合评议。依据专家初评和现场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估报告。
(五)公布结果。对评估为林草科技核心期刊和优秀期刊的给予一定支持,并作为一流期刊进行培育;对评估不合格的期刊,指导主办单位加强管理和改进。
三、有关要求
请各林草科技期刊将总结材料(一式3份)及年度首期和末期样刊各一本,于年5月10日前寄至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秘书处(北京海淀区香山路中国林科院情报楼室,邮编:),材料电子版发至shihongqing
csf.org.cn。特此通知。
联系人: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李岩-
中国林学会林业科技期刊分会石红青
国家林草局科技司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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